宏福苑火灾报告揭监管缺失 何永贤辞职承担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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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2026年10月29日|资料核查截至19时59分UTC
香港政府10月29日公布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调查报告,承认四个监管部门存在缺失。行政长官李家超与主要官员鞠躬致歉,并宣布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已提出辞职,由她承担政治责任。去年造成168人死亡的火灾,至此进入报告公开、官员问责和制度改革同步推进的阶段;具体公务员的行政责任仍须调查,相关刑事责任也不由这份报告裁定。 [1] [2] [3] [6]
报告认为,承建商、顾问及相关专业人士应对灾难负主要责任,但政府部门若及早重视风险、弥补监管漏洞并切实处理投诉,原本有实际可能在火灾前纠正不当行为、消除隐患。这一结论将问责范围从起火原因和建筑材料,延伸至居民发出的警告为什么未能促成有效执法,以及有人继续居住的大维修工地如何受到监管。 [1]
此次新闻进展发生于10月29日,火灾本身发生于2025年11月26日。官方发布页列明两册报告均于本日公开;政府表示上周四已收到报告,取得法律意见后删去部分内容,以免对正在进行的刑事检控造成实际或观感上的不当影响。港府承诺相关刑事程序全部结束后公布完整版本,因此目前可供公众查阅的仍不是未经删节的全部结论。 [1] [2] [9]
委员会摘要重建的时间线显示,火灾最初于下午2时30分至2时40分之间,在宏昌阁一楼两个单位之间的平屋顶位置发生,其后迅速波及另外六幢楼宇。当时屋苑八幢楼宇正进行合约金额3.36亿港元的大维修,外围搭有竹棚及保护网。委员会记录168人死亡,包括一名参与救援的消防员,另有79人受伤;这场灾难改变了1,984户家庭及其家人的生活。 [1]
关于起火,委员会认为最可能是一处发光的火源、很可能是香烟,点燃屋顶纸类物品并引起阴燃。报告没有将这一判断写成已经识别出某个吸烟者的确定事实。它同时列出工地吸烟、垃圾积聚、不阻燃棚网和帆布、发泡胶板,以及不安全施工方式等问题;起火和火势扩散是不同环节,不能仅以一个烟头解释其后整场灾难。 [1]
逃生及预警系统是报告的重要部分。委员会指出,工程为方便人员出入,在逃生楼梯开设通道;八幢楼宇的火警警报系统均曾被关闭,火灾当天未能发出警报提醒居民。报告并批评有关消防装置由不具适当资格的人员操作。它将这些措施与使用危险材料共同列为导致火灾及严重伤亡的人为过失、错误或疏忽。 [1]
委员会将主要承建商Prestige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工程顾问Will Power Architects及注册检验人员Ng Yeuk Wilson列为主要责任方。摘要称,承建商和顾问明知火灾风险,却忽视居民反复提出的投诉和安全忧虑,并使用不合标准材料及不安全施工程序。该结论措辞严厉,但属于调查委员会对证据的评价;不应把它改写为法院已经作出的有罪判决。 [1]
报告还描述了以文件合规掩盖实际监督不足的做法:部分注册专业人士和承办商被安排提交法定表格或停用通知,却未有效承担监督职责。对管理公司,委员会指出,其曾允许并非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的人员关闭警报系统电源。上述认定将责任链延伸至施工、检查、消防维护与物业管理之间,而不止于最初购买或安装材料的人。 [1]
政府方面,房屋局独立审查组、屋宇署、消防处及劳工处均受到批评。委员会认为,独立审查组和屋宇署未能履行监督工程安全的职责,其中独立审查组在政策及执行层面均有缺失,应承担较大份额的责任。报告提到危机意识不足、监管漏洞和执法失灵,并质疑普通居民已经识别的火灾风险,为什么未获专业监管机构充分调查及跟进。 [1]
对消防处,委员会区分了灾前监管与火场救援:前者在评估及消除工程风险、监督消防装置停用和承办商履职方面存在不足;后者则面对极端困难,消防员的英勇表现获得肯定。对劳工处,报告认为其主要职责是工人职业安全、责任相对较轻,但仍批评其处理吸烟、棚网及发泡胶板投诉不理想。委员会没有就火灾风险监管对警方、民政事务总署或市区重建局作出不利认定。 [1]
李家超在公布报告时表示,何永贤应承担政治责任,因为宏福苑属于房屋局辖下独立审查组的监管范围。港府的正式说明是,他已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建议免去何永贤职务的呈请;她自29日起暂停履行局长职务,由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兼任署理房屋局局长。这里的辞职、暂停职务与中央正式任免,是需要区分的程序步骤。 [2]
何永贤的回应由香港电台当晚英文报道转述。她表示28日与李家超会面并提出辞职,愿意承担政治责任;她同时认为,依据报告提出的改革显示政府面对长期积弊的决心,并希望死者安息、家属逐步走出悲伤。李家超要求其他政治任命官员留在岗位推进改革及大量后续工作。因此,目前的政治问责安排不能理解为四个部门的负责人均已离任。 [2] [4]
另一路问责将针对公务员个人。公务员叙用委员会29日晚宣布成立三人调查小组,调查有关人员是否失职、违反部门指引、《公务员守则》或行政规例,并建议纪律或行政行动。调查以独立委员会报告及已公开材料为起点,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和厘清个人职责;行政长官要求三个月内完成。这是调查期限,不是三个月内必然处分所有相关人员的承诺。 [3]
在制度改革方面,委员会提出120项建议。港府宣布将推动大维修围标刑事化、成立跨部门打击相关罪行的专责组,并设立支援业主的大厦维修服务机构;亦拟重整工程监管、建立中央数据系统和改革投诉机制。政务司司长将领导督导委员会,逐项推动落实,并监察涉及六项法例的修订建议提交立法会。上述内容包括未来立法及组织调整,不能视为本日已经全部生效。 [2]
投诉机制改革直接回应了报告对居民警告落空的批评。李家超表示,投诉不应只留在单一部门处理,而应升级至中央系统,由高层人员借助人工智能识别反复出现的问题及处理不足的个案。委员会另指出,大维修涉及金额庞大、专业门槛高,业主容易面对围标及不当利益安排;这也是为何改革须同时改善施工监管和业主获得可靠支援的渠道。 [1] [2]
北京方面对港府处理表示支持。据《中国日报》英文报道,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及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29日刊发署名“港澳平”的文章,肯定港府在刑事、行政及政治层面的问责安排,称其回应公众关切,并支持针对深层问题的系统改革。这属于中央有关机构对港府决定的政治评价,不能替代独立委员会的事实认定或之后的司法程序。 [7]
部分家属并不认为问责已经充分。美联社采访的Phyllis Lo在火灾中失去母亲,她认为有进展,但正义尚未实现,仅一名高官离任不足;她也认为道歉来得迟。失去居所的Dorz Cheung则批评记者会过于着眼未来,居民购买新居所涉及的税务等现实问题仍待处理。这些是个别受访者的意见,不代表所有受影响家庭,但显示政策宣布与居民对补救的评价之间仍有距离。 [5]
调查委员会由高等法院法官陆启康主持,听取了30天证据、80名事实及专家证人的口供,并称收到和审阅超过一百万份档案。报告解释,它并非依据《调查委员会条例》成立的法定调查委员会,事实判断原则上采用民事上的“相对可能性”标准。材料规模说明调查工作的范围,但并不使尚有争议的事实自动达到刑事定罪的证明标准。 [1]
截至截稿,本次检索未找到主要承建商、工程顾问或上述注册检验人员就今日报告发表的可核实新回应。报道中的相关批评均明确归属于委员会,并受公开版本删节范围限制。报告发布、辞职及调查启动可由官方资料与通讯社报道相互核对;起火原因和各方行为的细节主要依赖委员会调查,本稿未独立复验现场证物或证人口供。 [1] [2] [3] [5] [6]
下一阶段可检验的问责结果,是三个月调查是否按期完成、政府是否公开处理个人责任的决定,以及改革承诺如何变成可执行的制度。对失去亲属与住所的家庭而言,长期安置同样尚属后续工作。李家超把照顾受影响家庭和安排长期居所列为政府必须完成的事项;这些承诺是否落实,将与法律程序一起决定此次报告公布后的实际结果。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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