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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体系、效力和主题检索国际、欧洲及英国人权、庇护、引渡与证据法律文件。
专业使用说明 法律文件按“国际条约—区域公约—欧盟法—英国国内法”分层。英国已经退出欧盟,但仍是《欧洲人权公约》缔约国;CRM编号仅用于检索,不替代条约文号或法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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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 主题
27 份法律文件
CRM-LAW-1948-001 联合国/国际法 1948
United Nations
《世界人权宣言》
现代国际人权法的基础文件,系统确认尊严、平等、生命、自由、公正审判、隐私、表达、宗教及社会经济权利。
法律效力/地位 宣言/国际人权法基础
基本权利 平等 公正审判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1—2条:尊严、平等与不歧视
第3—5条:生命、自由;禁止奴役与酷刑
第8—12条:有效救济、公正审判、无罪推定与隐私
第18—20条:思想、宗教、表达、集会与结社自由
CRM-LAW-1966-002 联合国/国际法 1966
United Nations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
规定生命权、禁止酷刑与任意拘押、公正审判、隐私、宗教和表达自由等可司法化的公民政治权利。
法律效力/地位 国际条约;中国已签署、尚未批准
基本权利 拘押 公正审判 表达自由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6条:生命权
第7条:禁止酷刑及未经同意的医学或科学试验
第9条:禁止任意逮捕或拘禁及人身保护
第14条:独立、公正审判与无罪推定
第19、21、22条:表达、集会与结社自由
CRM-LAW-1966-003 联合国/国际法 1966
United Nations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CESCR)
要求缔约国以最大可用资源逐步实现劳动、社会保障、健康、教育、文化参与及适足生活水准等权利。
法律效力/地位 国际条约;中国已批准
社会权利 劳动 健康 教育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2条:逐步实现与不歧视义务
第6—8条:工作权、劳动条件与工会权利
第11条:适足生活水准
第12条:最高可达到的身心健康标准
第13条:受教育权
CRM-LAW-1984-004 联合国/国际法 1984
United Nations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CAT)
建立绝对禁止酷刑、刑事化、调查、起诉或引渡及不得遣返至面临酷刑风险国家的核心义务。
法律效力/地位 国际条约;中国与英国均已批准
酷刑 不驱回 拘押 问责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1条:酷刑定义
第2条:任何紧急状态均不得作为酷刑理由
第3条:面临酷刑危险时不得驱逐、遣返或引渡
第12—14条:迅速调查、申诉、赔偿与康复
第15条:酷刑取得的口供不得作为证据
CRM-LAW-1965-005 联合国/国际法 1965
United Nations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CERD)
要求消除基于种族、肤色、世系、民族或族裔来源的歧视,并确保法律面前平等和有效救济。
法律效力/地位 国际条约;中国与英国均已批准
不歧视 少数群体 平等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1条:种族歧视定义
第2条:消除歧视的国家义务
第4条:打击种族仇恨宣传及组织
第5条:广泛的平等权利
第6条:有效保护与救济
CRM-LAW-1979-006 联合国/国际法 1979
United Nations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
妇女权利的核心国际条约,涵盖法律平等、政治参与、教育、就业、健康、婚姻家庭及消除性别偏见。
法律效力/地位 国际条约;中国与英国均已批准
妇女权利 不歧视 家庭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1—2条:歧视定义与消除义务
第5条:消除性别成见
第7—9条:公共生活与国籍
第10—14条:教育、就业、健康及农村妇女
第16条:婚姻与家庭平等
CRM-LAW-1989-007 联合国/国际法 1989
United Nations
《儿童权利公约》(CRC)
确立儿童最佳利益、儿童意见、家庭生活、免受暴力以及难民儿童特别保护等基本标准。
法律效力/地位 国际条约;中国与英国均已批准
儿童权利 家庭 庇护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3条:儿童最佳利益为首要考虑
第9、10条:家庭分离与团聚
第12条:表达意见并获适当重视
第19条:免受暴力、虐待与忽视
第22条:难民及寻求庇护儿童保护
第37条:禁止酷刑及任意剥夺自由
CRM-LAW-2006-008 联合国/国际法 2006
United Nations
《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
以尊严、自主、无障碍和合理便利为中心,保护残疾人的法律能力、人身自由、司法救济和社区生活。
法律效力/地位 国际条约;中国与英国均已批准
残疾人权利 平等 司法救济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5条:平等与不歧视
第12条:法律面前平等承认
第13条:诉诸司法
第14条:人身自由和安全
第15—17条:免受酷刑、剥削及保护人身完整性
CRM-LAW-2006-009 联合国/国际法 2006
United Nations
《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ICPPED)
禁止强迫失踪,要求记录秘密羁押、查明失踪者下落、追究责任并保障受害者知情与赔偿权。
法律效力/地位 国际条约;中国尚未成为缔约国
强迫失踪 拘押 问责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1条: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强迫失踪
第2条:强迫失踪定义
第6—8条:刑事责任及追诉时效
第17—18条:禁止秘密羁押与羁押信息
第24条:受害者、真相、赔偿与寻人
CRM-LAW-19511967-010 联合国/国际法 1951/1967
UNHCR / United Nations
《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及《1967年议定书》
定义难民和排除条款,规定缔约国保护义务;第33条确立不得将难民送回生命或自由受威胁地区的原则。
法律效力/地位 国际条约;英国为缔约国
庇护 不驱回 难民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1A(2)条:难民定义与五项公约理由
第1F条:排除保护
第31条:非法入境不应受处罚
第32条:驱逐程序保障
第33条:不驱回原则
CRM-LAW-2022-011 联合国/专业标准 2022
UN OHCHR
《伊斯坦布尔议定书》:酷刑调查和记录手册
联合国关于有效调查和记录酷刑及其他虐待的权威方法,涵盖法律调查、医学检查、心理评估和报告标准。
法律效力/地位 联合国专业调查标准(第二版)
酷刑 证据 医学鉴定
核心条文与结构 调查独立性、及时性与彻底性
访谈、知情同意与安全保护
身体及心理证据评估
医学法律报告的结构和一致性判断
CRM-LAW-1950-012 欧洲委员会 1950
Council of Europe / ECtHR
《欧洲人权公约》(ECHR)
欧洲人权保护体系的核心条约,由欧洲人权法院监督;对英国仍具约束力,与欧盟成员资格无关。
法律效力/地位 国际条约;通过英国《人权法》产生国内法效力
基本权利 酷刑 公正审判 隐私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2条:生命权
第3条:绝对禁止酷刑与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
第5条:自由与安全
第6条:公正审判
第8—11条:私生活、宗教、表达、集会与结社
第13、14条:有效救济与禁止歧视
CRM-LAW-1952–2013-013 欧洲委员会 1952–2013
Council of Europe / ECtHR
《欧洲人权公约》附加及修订议定书
扩展财产权、教育、自由选举、行动自由、禁止死刑、一般性不歧视,并改革法院程序及申请期限。
法律效力/地位 条约议定书;是否适用取决于各国批准情况
财产权 选举 死刑 程序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一议定书:财产权、教育权、自由选举
第四议定书:行动自由及禁止驱逐本国国民
第六及第十三议定书:废除死刑
第十二议定书:一般性禁止歧视
第十五议定书:补充性、判断余地与四个月期限
CRM-LAW-Current-014 欧洲委员会 Current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欧洲人权法院规则》
规定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出个人申请、临时措施、可受理性、书面程序、听证及判决执行相关程序。
法律效力/地位 法院程序规则
程序 临时措施 司法救济
核心条文与结构 规则39:临时措施
规则47:个人申请内容要求
可受理性及书面陈述程序
委员会、分庭与大审判庭程序
CRM-LAW-20002009-015 欧盟法 2000/2009
European Union
《欧盟基本权利宪章》
具有与欧盟条约相同的法律价值,分为尊严、自由、平等、团结、公民权利、司法和一般条款七章。
法律效力/地位 欧盟初级法;英国脱欧后原则上不再直接适用
基本权利 庇护 数据保护 不驱回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1—5条:尊严、生命、完整性、禁止酷刑与奴役
第7—8条:私生活与个人数据保护
第18—19条:庇护及禁止集体驱逐/不驱回
第47—50条:有效救济、公正审判及刑事程序保障
第51条:仅在欧盟法范围内适用
CRM-LAW-2016 consolidated-016 欧盟法 2016 consolidated
European Union
《欧洲联盟条约》(TEU)人权条款
确立尊严、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和人权作为欧盟价值,并确认基本权利宪章及欧洲人权公约的一般原则地位。
法律效力/地位 欧盟初级法
法治 民主 基本权利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2条:欧盟共同价值
第6条:宪章、加入ECHR及一般原则
第7条:成员国严重违反欧盟价值的机制
第21条:欧盟对外行动中的人权原则
CRM-LAW-20242026-017 欧盟法 2024/2026
European Union
欧盟《国际保护资格条例》(EU)2024/1347
统一难民与附属保护资格、迫害主体、内部保护、排除条款及保护内容,是2026年欧盟庇护法律框架的核心文本。
法律效力/地位 现行欧盟条例;取代2011/95/EU指令
庇护 难民 附属保护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4—8条:事实评估、迫害/保护主体及内部保护
第9—12条:迫害行为、理由与排除
第13—14条:难民地位的授予与撤销
第15—19条:严重伤害及附属保护
第三章以后:保护内容与权利
CRM-LAW-20242026-018 欧盟法 2024/2026
European Union
欧盟《庇护程序条例》(EU)2024/1348
建立提出、登记、审查及撤回国际保护申请的共同程序,包括边境程序、安全国家概念、法律援助和有效救济。
法律效力/地位 现行欧盟条例;取代2013/32/EU指令
庇护 程序 边境
核心条文与结构 申请提出、登记与提出期限
个人面谈、翻译、法律信息和特别程序保障
安全第三国及安全原籍国规则
边境与加速程序
上诉及有效救济
CRM-LAW-20242026-019 欧盟法 2024/2026
European Union
欧盟《国际保护申请人接待条件指令》(EU)2024/1346
规定申请人住宿、医疗、教育、就业、行动自由、拘留限制和弱势申请人保障的最低标准。
法律效力/地位 欧盟指令;成员国须转化实施
庇护 接待 拘留
核心条文与结构 信息、文件与行动自由
拘留理由、条件及司法审查
未成年人和家庭保障
物质接待条件、医疗与就业
特殊接待需要评估
CRM-LAW-1998-020 英国法 1998
UK Parliament
英国《1998年人权法》
将ECHR主要权利纳入英国国内法,要求公共机关依法尊重公约权利,并允许个人在英国法院寻求救济。
法律效力/地位 英国现行成文法
基本权利 司法救济 公权力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2条:考虑斯特拉斯堡判例
第3条:尽可能与公约权利一致解释法律
第4条:不相容声明
第6—8条:公共机关义务、诉权与司法救济
附表1:纳入的公约权利
CRM-LAW-2010-021 英国法 2010
UK Parliament
英国《2010年平等法》
整合英国反歧视法律,保护九项特征,规制直接、间接歧视、骚扰、报复及公共部门平等义务。
法律效力/地位 英国现行成文法
不歧视 平等 公共部门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4条:受保护特征
第13、19条:直接与间接歧视
第20—21条:合理调整义务
第26—27条:骚扰与报复
第149条:公共部门平等义务
CRM-LAW-2015-022 英国法 2015
UK Parliament
英国《2015年现代奴役法》
整合奴役、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罪名,规定预防令、资产追缴、独立反奴役专员及受害者保护。
法律效力/地位 英国现行成文法
现代奴役 人口贩运 受害者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1—3条:奴役、强迫劳动及人口贩运罪
第8—10条:赔偿令
第40—44条:独立反奴役专员
第45条:被迫犯罪受害者抗辩
第54条:供应链透明度
CRM-LAW-2003-023 英国法 2003
UK Parliament
英国《2003年引渡法》
规定英国向第一类和第二类地区引渡的程序、禁止理由及人权审查,是涉华引渡与政治迫害风险分析的核心国内法。
法律效力/地位 英国现行成文法
引渡 人权 酷刑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13、81条:域外因素/引渡请求的动机审查
第14、82条:拖延或时间因素
第21、87条:引渡是否符合《人权法》
第94条:死刑保证
第91条:身心状况与不公正/压迫
CRM-LAW-2002-024 英国法 2002
UK Parliament
英国《2002年国籍、移民及庇护法》
构成英国移民和庇护上诉、保护与人权申请、国家信息认证及程序规则的重要法源。
法律效力/地位 英国现行成文法(经多次修订)
庇护 上诉 人权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82条:可上诉决定
第84条:上诉理由
第92条:境内上诉
第94条:明显无根据申请认证
第117A—D条:Article 8公共利益考量
CRM-LAW-2009-025 英国法 2009
UK Parliament
英国《2009年边境、公民身份及移民法》
第55条要求内政大臣在移民、庇护、国籍与海关职能中保障并促进在英国儿童的福祉。
法律效力/地位 英国现行成文法
儿童权利 移民 最佳利益
核心条文与结构 第55条:保障并促进儿童福祉义务
适用于移民、庇护、国籍和海关职能
须结合CRC及儿童最佳利益原则解释
CRM-LAW-2018-026 英国法 2018
UK Parliament
英国《2018年数据保护法》及UK GDPR
规制个人数据处理、敏感数据、执法与情报数据、数据主体权利及监管救济,对证据保存和受害者安全尤其重要。
法律效力/地位 英国现行数据保护框架
隐私 数据保护 监控
核心条文与结构 数据处理原则及合法基础
特别类别及刑事数据
访问、更正、删除与限制权利
执法与情报机关专门规则
信息专员监管与司法救济
CRM-LAW-Current-027 英国法/行政规则 Current
UK Home Office
英国《移民规则》:庇护、保护及人权条款
集中规定难民身份、附属/人道保护、可受理性、取消保护、家庭与私人生活等申请和决定标准。
法律效力/地位 持续更新的法定移民规则
庇护 人权 不驱回
核心条文与结构 庇护与保护申请的现行规则
迫害、严重伤害及国家保护评估
排除、取消与停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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